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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农民工职业介绍和培训的财政补贴力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03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6年上半年,中央财政下达地方就业补助资金227亿元,其中包括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资金。全国共有89万和169万农民分别享受到这两项补贴,占享受这两项补贴总人数的1/3左右。中央还将进城务工劳动者较为集中的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和广东等东部沿海7省(市)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要求7省(市)将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在城镇务工的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的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落实和完善对进城务工农民提供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和免费职业介绍政策,研究制定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继续督促各地做好有关政策的落实工作,并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给予适当补助。(财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