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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流入地政府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予以财政支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03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的原则,各地特别是外来人口较多的东部地区,逐步落实了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子女同等受教育、同等待遇等方面的政策。为支持引导各地妥善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2005年中央财政在安排有关专项资金时,向接受农民工子女就读人数较多的地区给予了倾斜,并明确要求地方加大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学校的投入。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支持地方政府切实改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学校的办学条件,使地方城市学校有更大的能力接受更多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教育部、财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