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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进一步部署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曾培炎强调 要总结经验 标本兼治 务求年内取得更大突破(2004-3-1)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0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1日召开会议,进一步部署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曾培炎强调,要在前一阶段工作成绩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加大力度,标本兼治,务求年内取得更大突破。

    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大力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规范城镇房屋拆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密切配合,狠抓落实,清欠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各级政府普遍成立了清欠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带头解决政府工程拖欠问题,有关部门建立了日报、情况通报、举报投诉制度,企业多方筹措资金,兑付所欠工资。特别是春节前,全国打了一场清理兑付2003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攻坚战,使大部分农民工能够回家过个好年。截至2月26日,2003年拖欠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达96.3%,历年拖欠工资已偿付78.1%。同时,各地不断规范拆迁行为,违规拆迁、野蛮拆迁现象得到遏制。

    曾培炎指出,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直接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保持社会稳定。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控制盲目投资,防范金融风险,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促进城市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些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认真总结经验,坚持求真务实,解决好城市建设中的突出矛盾。

    曾培炎要求,要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长效机制。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清理积欠,防止新欠,努力完成3年清欠目标。一是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工作计划。要重点加大房地产和政府工程项目的清欠力度。在继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施工、设计、材料设备等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二是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要加强投资市场监管,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完善合同、结算、担保、保险等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规范劳务用工行为。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实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继续坚持定期报告、情况通报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三是加强法制建设。从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上,为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提供保障。四是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清欠责任。省级人民政府要对当地的清欠工作负总责。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合理分工,定期召开部际联席会议加强协调。各级政府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贯彻国务院的有关部署,深入督促检查,强化舆论监督,切实把各项清欠措施落到实处。

    曾培炎强调,城镇房屋拆迁要依法规范,量力而行。要充分发挥规划管理和政策引导作用,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拆迁总量,严格按程序进行拆迁,保护好群众利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