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规定: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依托,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的能力,突出抓好乡镇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造就一支具有较高职业技能的劳动者队伍;建立一支开拓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经营管理者队伍;建立一支具有强烈技术创新意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切实把乡镇企业的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具体培训目标如下:
定向转移培训。到2008年,定向转移培训500万人次,每年100万人次。其中包括贫困家庭中的劳动力到乡镇企业就业和跨地区定向转移到乡镇企业的农民工培训,即对定向转移到乡镇企业的农民工和贫困家庭中的劳动力进行基本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其进行职业技能鉴定,鼓励吸收农民工特别是贫困户中的劳动力到乡镇企业就业。
新入厂职工的培训。到2008年,培训乡镇企业新职工1000万人次,每年200万人次,即到乡镇企业工作的新职工,上岗前必须培训,并经考核合格颁发“蓝色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在岗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到2008年,培训乡镇企业在岗职工1.3亿人次,即五年中全国乡镇企业职工每人至少接受一次、一项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蓝色证书”。
企业家、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到2008年,培训乡镇企业家、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400万人次,每年80万人次。使其比较系统地掌握现代企业制度、工商管理和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农业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