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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镇企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通知》(农办企〔2006〕1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13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通知》规定:要以实施“蓝色证书”培训工程为依托,以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鉴定为抓手,以促进乡镇企业职工队伍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为目的,以“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为契机,大力推进乡镇企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乡镇企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将其作为实施“蓝色证书”培训工程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突出重点,在乡镇企业中的农产品加工、建筑建材、电子电器、制衣制鞋、餐饮服务等行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乡镇企业产业集聚区中,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工作,积极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乡镇企业中的实施。要充分发挥原有各级乡镇企业培训机构和检测机构的作用,并选择认定一批管理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大中型乡镇企业作为培训与鉴定工作的基地,将企业业职工的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定向转移培训与职业技能培训有机结合起来。要充分利用当地职业中学、职业技术学校、职教中心等教育机构的设施和师资力量,开展灵活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要进一步构建乡镇企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长效机制,强化培训与鉴定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质量和效果,壮大乡镇企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调动企业和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积极性,加强对乡镇企业用工制度的监督。(农业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