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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卫东: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基层有“三忧”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01日   来源:统计局网站

    目前,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已经在全国紧锣密鼓地展开,全国各地都在成立机构、培训人员、普查试点,有条不紊地进行。但是作者身处基层,还是听到不少同行们的忧虑和担心,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和同行们的关注。

    “一忧”普查经费难以足额拨付。按照国务院有关普查文件的要求,普查经费采取分级负责制,并要求列入到各级财政预算,而实际情况却不尽如此。执行的情况往往是国家、省级执行的好,市县一般,乡村较差。部分县乡往往不能将普查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即使列入也很难足额拨付。特别是财力较弱的贫困县乡,拨付的那点普查经费常常捉襟见肘。加之大型普查工作接二连三,间隔一二年就有一次,更是增加了基层工作者申请经费的难度。

    “二忧”统计部门单打独斗。按照国务院普查文件的规定,各种普查都是政府行为,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统计部门只是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而实际上常常是因为普查工作既苦又累,同时质量要求高,时间拖得长,对本部门又没什么利益,各相关部门“司职”“配合”的积极性大打折扣。作为普查组长的副县(市、区)长、副乡(镇)长都分管一摊子事情,引资上项、安全生产等事情较多,很难做到事必恭亲、一以贯之。这就往往造成相关部门特别是县乡两级配合不力,普查工作成了统计部门的独角戏。而统计部门普遍存在着工作量大、人员少、经费缺的情况,所以很难应付如此庞大的普查工作,这就会使统计部门陷入两难境地。

    “三忧”修订历史数据。普查结束后,国家统计局往往根据普查结果对历史数据进行修订,特别是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国内(地区)生产总值。修订的好处是更加科学、客观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但是笔者认为依据普查结果逐级修订历史统计数据还是存在不少负面影响,主要是给社会造成混乱,严重影响统计数据的权威性。经济普查结束后,国家统计局组织各地对GDP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身处基层的笔者常常听到修订结果是让使用者无所适从,不知采用哪个数据正确的抱怨。如果农业普查之后对农林牧渔业产值进行修订,这样势必再次涉及到GDP,那是否再次对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如果修订,这样不成了普查一次修订一次GDP历史数据吗?果真如此,那么将给我们常规报表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带来严重挑战,在社会公众面前造成混乱,严重影响统计数据的权威性。

    (作者单位:山西省襄垣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