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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25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4年开始试点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受到了各有关部门、国内外舆论的普遍好评,被老百姓发自内心地称为“德政善举”。2005年扩大试点范围,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投入资金8亿元左右,惠及人口135万。目前,这两项制度已经基本覆盖符合政策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在帮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勤劳致富、提供养老保障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在,各地对全面实施两项制度已经做了大量准备工作,目标人群的核查、登记、审核工作基本结束。据统计,2006年,奖励扶助制度的惠及人群为185万人,“少生快富”工程的惠及人群为7万人。两项制度资金负担以国家和省级财政为主。奖励扶助制度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负担80%,对中部地区负担50%,其他地区由地方财政自行负担。“少生快富”工程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

    两项制度在国内外获得了普遍好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转变了群众的生育观念,推动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两项制度的实施,从“处罚多生”为主转向“奖励少生”和“处罚多生”并举,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感到光荣,超生的人感到后悔。激发了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有些地方的群众甚至排起长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少生快富”工程试点地区人口出生率有所下降。二是探索了解决“三农”问题的新途径,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地区的党政领导把实施好两项制度作为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抓手,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奖励资金直补农民,使农民得到了最现实的利益,缓解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有助于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有助于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的稳定。三是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两项制度帮助率先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解决养老问题,帮助西部地区符合政策可以生育三孩、自愿放弃生育第三个孩子的家庭提高生活水平,使他们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养老问题有保障,得民心、顺民意,深受群众欢迎。四是通过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基本制度,探索了公共财政投入的新思路。国家出钱直接对农民进行政策性奖励扶助,公共财政的阳光真正照耀到了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身上。两项制度独特的政策设计、机制构架、发放模式、运作程序对完善公共财政政策确实具有借鉴作用,对引导财政资金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建立利益导向和“以奖代补”的投入新机制产生了积极影响。(人口计生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