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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顺利实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06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十一五”期间,全国要解决1.6亿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重点解决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和血吸虫病区、微生物超标等水质不达标及局部地区严重缺水问题。2006年,国家在中央建设投资中安排60亿元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地方安排和群众自筹55亿元。2006年投资计划全部完成后,可以解决规划内2897.2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饮用氟砷超标水1046.7万人,饮用苦咸水308.1万人,血吸虫病区248.6万人,缺水地区等1293.8万人。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面广、分散,为用好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农民长期受益,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进行社会公示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从2006年开始将国家安排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全部在当地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模式,工程建设前广泛听取用水户对工程建设方案、管理体制和水价机制的意见,工程建设时由受益农户选举代表参与监督,工程建成后吸收用水户代表参加管理,充分调动受益农户的积极性,促进工程建成后能够长期发挥作用。(水利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