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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06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一是制定改革配套法规标准。有关部门联合颁布《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为推进体制改革奠定了坚定基础。

    二是广泛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水利部确定的部级试点单位共116个(包括试点市县),已完成验收94个。部直属46个试点单位,改革工作已经全面完成,改革措施已经到位。各地结合实际也开展了相应的改革试点工作。

    三是全面推进改革工作。29个省(区、市)出台了改革实施方案,省直属工程管理单位改革工作多数已完成,市(县)所属工程管理单位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已安置分流人员2.1万人,占分流人数的43%;解决落实社保人数16.6万人,占应参保人数的74%。

    四是落实测算“两定”(定员定岗)和“两费”(人员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工作。据统计,全国已完成“两定”测算工作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10630个,占单位总数的70.8%;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已落实31.5亿元,占应落实经费的42%;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已落实25.6亿元,占应落实经费的29%;中央直属工程两项经费已落实7.47亿元,占应落实经费的100%。(水利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