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年开始,根据全国人大、国务院立法计划,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了研究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工作。2006年8月,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2006年9月,国务院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及其说明正式上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2007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