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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文物保护的主要措施:推进文物资源调查建档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06日   来源:文化部

    127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建档备案工作基本完成。这是《文物保护法》对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文物行政部门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得到科学保护的重要前提。在国家文物局的积极组织下,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完善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建档备案工作的技术规范,同时也培养建立了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养的建档备案工作队伍。

    全国馆藏一级文物建档工作取得显著成果。建立国家一级文物藏品档案,是国家加强对博物馆一级文物藏品管理的重要法律制度。经过三年攻关,全国馆藏一级文物建档备案工作已经基本完成,配合这项工作而积极开展的 "全国一级文物档案建档备案相关标准"、"全国一级文物藏品认定工作意见"、"非国有系统文物收藏单位一级文物藏品建档备案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等相关研究工作也取得了长足进展。

    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试点工作圆满结束。试点地区山西、河南、甘肃、辽宁四省基本摸清了馆藏文物家底,并在其他省份启动了推广工作。通过这项工作,搭建起了国家和试点省的文博信息专网,组建了稳定的信息化人才队伍,初步实现了文物数据的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摸索出了文博信息资源建设和管理的有效模式。

    全国馆藏文物腐蚀损失调查工作基本完成。这项旨在全面调查我国馆藏文物由于环境因素造成的腐蚀损失情况的调查成果,加强了文物科技成果的推广力度,明确了馆藏文物保护科技经费的投入方向。馆藏文物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模式并重的工作方式正在形成。

    5、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情况调查工作进展顺利。初步掌握了一至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的基本状况。这项工作旨在全面掌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基本情况,建立动态信息监测系统,并为文物保护项目安排及专项经费的有效使用等提供了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