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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电子服务认证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0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签名法》授权信息产业部作为实施机关,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实施监督管理。为贯彻落实《电子签名法》,信息产业部制定了《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制定电子认证申请和审查程序、电子认证业务规则规范,组织审查和开展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电子签名法》实施一年多以来,已有21家电子认证服务申请机构通过了信息产业部的审查并获得许可证书。(信息产业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