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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大力推进领事工作法制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正式实施,对我驻外使领馆公证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驻外使领馆公证工作的指导,外交部要求各使领馆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公证暂行办法》,定期印发《关于我驻外使领馆公证及婚姻登记工作中有关错情的通报》,提高我驻外使领馆公证业务人员法律意识。2006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目前,外交部正积极做好有关后续工作,制定指导文件,以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的顺利实施。此外,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就领事保护立法提出大量议案和建议,外交部在认真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同时,还通过召开协调会和座谈会等,积极开展了对领事保护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问题的研究。(外交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