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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铁路立法工作取得重要成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4年12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430号令,发布了《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这是继1989年原条例颁布15年后,铁路行政法规立法取得的重要成果。新条例对原条例作了全面修订,总条数由原来的31条增加到了103条,大大丰富了条例的内涵,规定事项更全面,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新条例的发布实施,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铁路安全工作高度重视,为创造铁路运输安全稳定环境,实现铁路跨越式发展目标,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保障,也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路的重大举措。

    在做好《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同时,铁道部还启动了《铁路旅客运输条例》、《铁路货物运输条例》、《铁路建设条例》三个行政法规的起草工作。此外,还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鼓励境内外经济主体投资建设铁路的有关政策研究,为进一步推进铁路立法奠定坚实的基础。(铁道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