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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逐步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河北省政府要求省政府领导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学习法律知识。全省11个设区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陆续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福建省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各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每3年参加一次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市、县(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在每届任期内参加一期省里组织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研讨班,县级以上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法制讲座;行政执法人员每年至少参加40个小时的法律知识学习。

  中组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行政学院联合举办了省部级领导依法行政专题研究班,各地区、各部门也开展了大规模的培训工作,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法制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