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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开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近期,各部门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取得成效。

  2004年1月1日,人事部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行政许可法培训的通知》,明确了全国公务员行政许可法培训的指导思想、目标、对象、内容、方式、考试考核和有关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采取集中办班、专题讲座、电视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全国有430多万公务员参加了行政许可法培训,30余个省(区、市)和部门组织了行政许可法培训统一考试。

  国家民委积极组织了少数民族干部培训,提高了民族地区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公安部下发了《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同时,还组织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摸底考试,有效推动了公安机关法律学习培训工作的开展。

  铁道部将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新法律法规纳入铁路"四五"普法规划,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知识问卷答题以及在媒体上进行集中宣传,在全系统掀起了学习法律知识高潮。铁道部连续举办了14期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对部机关800多名干部进行了轮训。

  海关总署统一组织各海关单位,分阶段、分层次地进行了形式多样的行政许可法教育培训活动,并举行了统一考试,海关系统4万余名关员参加了考试。为保证培训质量,海关系统有关单位还添加了必要的培训硬件设施。

  安全监管总局积极组织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目前,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全部经过培训,持证率达到100%,市、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的持证率达到85%。

  证监会组建了普法讲师团,开办巡回讲座,同时坚持自学与授课式学习相结合、案例与模拟学习相结合、以考促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证券监管系统干部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

  教育部、国防科工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人口计生委、民航总局、地震局等部门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学习培训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教育部、国防科工委、国家民委、公安部、人事部、财政部、农业部、人口计生委、海关总署、民航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证监会、地震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