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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建立健全海关执法责任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一是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对海关历年制发的九千余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了1200余份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并将经过梳理的海关执法依据向社会公开。

    二是分解执法职权。重新修订了近60万字的《海关业务标准化规范》,明确了海关主要业务领域的岗位职权与责任。

    三是建立了行政执法过错纠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并施行了有关规定,明确了海关执法过错纠正和执法责任追究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实施程序和执行要求。

    四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在充分整合海关各业务领域现有评议考核制度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普遍适用于海关各类执法活动的考核项目和评议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议方法。

    在总署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各级海关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扎实开展了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制定、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和机制。海关系统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广大关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观念明显增强。(海关总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