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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一是明确税务系统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工作目标。即,以统一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监控与考核,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责任追究,促进征管质量与效率的提高,努力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二是建立自上而下的工作落实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将推行执法责任制作为全局性工作,重要事项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法规司具体协调、办理。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建立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同时,细化税务机关法规、征管、监察、人事、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的责任,明确要求,既要将执法责任制作为全局性、整体性工作来抓,又要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

    三是确立责任本位的考核评价体系。明确执法责任制的四个基本要素,即:分解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规程;开展考核评议;严格过错追究。

    四是构筑“人机结合”的权力运行机制。把税收的实体法规则细化为岗位工作标准、权限、责任,并依据程序法的要求制定工作流程,使每一项工作都必须按程序、标准、时限进行,从而使行政权力的内部运行始终处于公开、透明的良性循环中,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降低了个人自由裁量权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影响。同时,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的自动控制和远程传送特点进行业务流程再造,全面实施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和纳税人信息“一户式”储存,实现信息系统整合和信息资源共享,促使税收执法各岗位之间密切衔接。

    五是实施高效公正的执法过错追究。制定下发了《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了行政处理的追究形式,明确了追究范围,确定了追究形式,明确了责任划分标准,规定了追究程序。同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成立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一般为法制机构),专门负责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税务总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