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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一是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及时在有关媒体公开、公示执法依据,做到执法依据透明化。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并以决定的形式先后分两批废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合计356件。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出台后,又组织对与之相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4件,为依法行政提供了保障。

    二是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相结合,完善各种配套制度。出台了《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将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和完善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严格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制度建设作为一个重要方面加以明确,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司(局),并规定了完成这些具体制度的时间表。

    三是对省级工商系统在当地政府组织下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了组织协调、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工商总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