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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成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1999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公布后,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专门下发了国发[1999]10号文件,对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作了全面部署。七年来,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累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达481,009件,其中作出维持决定的218,432件,作出撤销、变更决定的81,869件,纠正了一批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法制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