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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不断加大行政复议监督力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交通部通过建立复议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创新工作方式,不断加大行政复议的监督工作力度,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

    一是建立行政复议机构,不断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交通部在体改法规司设立了行政复议办公室,具体办理行政复议相关事项。2000年,出台了《交通行政复议规定》,设定了交通行政复议一般程序、听证程序和简易程序,对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证据规则做了明确规定。2005年,成立了交通部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作为法律工作的常设咨询机构,协助办理相关复议工作。

    二是依法办理复议案件,树立行政复议权威。进一步突出了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及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注重保障申请人的申请权、委托代理人权、陈述权、申辩权、查阅权、撤回复议申请权,加强对行政机关履行法定义务的监督;坚持以事实和法律作为定案标准,从严审查原具体行政行为,进一步树立了行政复议工作的权威。

    三是积极探索提高行政复议质量的新途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采取听证制度、合议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对案情复杂和矛盾较大的行政复议案件召开听证会,当面质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通过案件合议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向有关方面专家征询意见,确保行政复议决定公正、公平。(交通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