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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不断强化行政复议的执法监督职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海关总署始终将解决行政纠纷、实施执法监督、保障依法行政以及维护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作为主要宗旨,认真落实复议合议、复议听证、复议调查、执法人员出庭应诉等制度,有效保证了行政复议质量和办案水平。

    同时,建立健全复议意见书和司法建议反馈制度,针对案件反映出的执法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职能。

    此外,海关总署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海关行政复议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责任追究、行政复议立法反馈、行政诉讼案件自查和诉讼案件在审跟踪等一系列复议、诉讼工作制度和机制,正在逐步建立。(海关总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