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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局: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和专利复审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知识产权局把行政复议作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和专利复审工作。

    2002年,知识产权局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复议规程进行了全面修订,为规范行政复议奠定了坚实基础。2004年,知识产权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2件。其中,复议决定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有17件;当事人对复议决定或者原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7件,知识产权局全部胜诉。2005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4件,其中,决定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有32件;当事人对复议决定或者原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有18件,知识产权局胜诉14件。

    与此同时,依据专利法的规定,知识产权局严格规范专利复审工作,确保专利审查行为合法,有效维护专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04年,共受理复审请求2768件,结案1447件,当事人对复审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和上诉的有38件,知识产权局全部胜诉。2005年,知识产权局受理复审请求3230件,结案1576件,当事人对复审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和上诉的为30件,知识产权局全部胜诉。(知识产权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