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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2005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教监〔2005〕8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0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意见》规定:要严肃纪律,进一步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要继续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有计划地对一些学校教育收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重点监督“一费制”政策性收费标准、代收费项目是否合理,一些学校通过服务性收费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及高等学校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同时,对向学校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搭车收费和向学生乱收费等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收费案件要严肃处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以儆效尤。(教育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