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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0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公务员法共18章,107条,总的体例结构和各章的先后顺序,按其内容的逻辑关系和人事管理的自然环节安排。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关于公务员法的统领性规定,即第一章总则,其精神贯穿公务员法的始终。二是关于公务员管理的基础性规定,包括第二章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和第三章职务与级别,为整个公务员管理提供了框架,是确定各个具体环节管理制度的基础。三是关于公务员管理各环节的制度性规定,包括第四章录用到第十六章职位聘任,具体规定了公务员队伍“进、管、出”各个环节的基本制度。四是关于公务员法实施的保障性规定,包括第十七章法律责任和第十八章附则,这两章明确了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形式以及公务员法生效实施等有关内容。(人事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