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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程序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7月22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一是从国家基本药物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成立目录咨询专家组和目录评审专家组;二是咨询专家组根据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对纳入遴选范围的药品进行技术评价,提出遴选意见,形成备选目录;三是评审专家组对备选目录进行审核投票,形成目录初稿;四是将目录初稿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五是送审稿经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授权卫生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