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总额为203.13亿元。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22.72亿元,其中:用于住院补偿101.53亿元,占基金支出总额的82.7%;用于门诊补偿19.91亿元,占16.2%。
截至2006年底,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县(市、区)达到1451个,比2005年试点县(市、区)增加了近一倍。参合农民4.1亿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46%。(财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