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在中小学教材贮发行环节违规收取费用的通知 (新出联[2006]8号)
《通知》规定:严禁各部门、学校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在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等环节违规收取“培训费、宣传推广费、劳务费、赞助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物价部门在核定教材价格时不得将上述费用计入教材成本,有关部门要严肃查处违规收取费用行为等。(发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