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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15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改价检[2006]2049号

    《通知》规定:对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地区,要重点检查农村学校(包括教学点)的收费情况;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要重点检查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违反规定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代办费,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择校费、借读费和转学费,以及组织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并收费等问题。同时强调: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举报电话(010-66096145,010-66096146)以及各地设立的举报电话的作用,按照属地管辖原则,认真受理、及时查处群众的投诉举报;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动员全社会进行监督。对于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的乱收费行为,特别是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等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依法严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发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