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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9月08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领导成员的通知

国办函〔2005〕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刘越同志担任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副主任,胡玉敏同志不再担任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副主任。

                        国务院办公厅
                          二○○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