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人员名单
二、复试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三、注意事项
1、复试包括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考生请于2月13日、14日与用人部门联系,以确认参加复试。逾期不确认的,视为弃权。
2、考生应按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到场,迟到或缺席的视为弃权。
3、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提供: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②准考证;③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④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⑤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以上材料的真实性由考生负责,在组织考察时,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4、中央办公厅人事局考录专用电话:63094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