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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26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发改办运行〔2006〕78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学习借鉴
神华集团经验进一步加强煤炭
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中央煤炭企业:
  2005年12月,我委对神华集团公司组织了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年检结束后,下达了《关于神华集团公司所属煤矿2005年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结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5〕2729号),在肯定神华集团公司依法生产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了部分煤矿在资源回采率、储量管理、生产工艺、采掘设备选型、现场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神华集团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实施了各项整改措施,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对喷雾降尘设施不齐全、防跑车装置不完善、大巷行人宽度不够、端头支护不到位等现场管理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二是对改革采煤工艺、提高资源回采率、设备更新改造等问题,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正在抓紧组织实施,对难采煤层的开采组织了技术研究,落实了部分矿井关闭措施;三是对资源储量、特殊工种、采空区密闭等管理工作,进行了严格规范。神华集团公司是我国煤炭生产技术装备一流的企业,管理水平也比较高,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可贵的是,他们不满足现状,不掩瑕护短,而是认真对待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迅速组织落实整改措施。他们的做法,值得各类煤矿学习借鉴。现将《神华集团公司关于2005年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转发到各市(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所属煤矿企业。各地、各企业要参照神华集团公司的做法,对本地区、本企业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切实扭转部分地方年检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年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是实现监管工作经常化、动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方式和有效手段。当前我国煤炭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煤炭开发建设方针已由“新建为主、整合为辅”调整为“整合为主、新建为辅”。煤炭生产许可监管工作也必须适应这一变化,由重点实施新办煤矿的审查批准,转到加强对现有煤矿的监督管理上来,把实施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作为加强动态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贯穿于煤炭生产监管的全过程,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
  二、突出重点,全面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各地要继续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648号)要求,全面做好年检工作。一要抽选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经验丰富的煤炭生产专家组成年检组,通过年检真正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二要确保年检抽查率达到规定要求,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抽查面。三要把抽查的重点放在生产技术管理薄弱的煤矿和乡镇小煤矿上,对这些煤矿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专项检查。
  三、立足整改,切实提高年检工作质量。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在年检结束后,要对每一处煤矿下达年检意见。对存在问题的,要实事求是地指出并责成限期整改。煤矿企业要认真对待年检意见,对年检查出的各类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到人,确保达到整改目的。整改结束后,要及时向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写出报告。必要时,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进行复查。
  附:神华集团公司关于2005年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