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 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 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6〕71号
为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范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行为,提高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现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 事 部 民 政 部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