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公文公报>> 部门地方文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21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为民办10件实事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桂政办发〔2007〕12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为民办10件实事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36号)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1—9月为民办10件实事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10件实事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开展大石山区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
  项目内容:筹措16.25亿元资金,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力量抓好都安、大化、隆安、马山、天等五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大石山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进展情况:截至9月底,大会战开工项目达35755个,占总项目个数的97%;比8月份增加4个百分点;已竣工项目31622个(其中沼气池项目30900个),占总项目个数的85%,比8月份增加14个百分点;已经完成投资额68805.4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2%,比8月份增加8个百分点。自治区共下拨到县资金6.4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9%,比8月份增加3180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厅已下拨财政补助资金2.6亿元,占总补助资金的75%;各部门已下达资金的情况是:自治区水利厅10637万元;广西电网公司7164万元;自治区扶贫办5553万元;自治区交通厅4286万元;自治区林业局1930万元;自治区教育厅1901万元;自治区建设厅1500万元;自治区民政厅1302万元;自治区通信局1336万元;自治区广电局762万元;自治区卫生厅320万元;自治区民委300万元;自治区体育局300万元;自治区司法厅200万元;自治区公安厅150万元;自治区计生委130万元;自治区检察院120万元。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项目选址不当,更改地址,拖延开工时间。二是县与县、部门与部门之间项目进展不平衡。三是部分中央资金未到位,影响项目进度。
  (二)建立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项目。
  项目内容:全区共筹措1.62亿元资金,将全区农村特困群众列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保证94万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进展情况:截至8月底,全区已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保160万名农村低保对象”的目标。一是全区109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均出台了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全面建立了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二是科学制定农村低保标准。自治区统一确定农村低保标准为683元(2005年全国温饱线水平),月人均补助15元以上。三是合理确定农村低保范围,将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常年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循序渐进,逐步落实,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四是着力规范农村低保操作,严格按照农村贫困群众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复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两榜公示的程序开展工作,有效保证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截至8月底,全区筹集到农村低保资金35239万元,其中中央补助我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4971万元,市级财政落实10000万元,地级市财政安排3388万元,县级财政配套6980万元,基本上能够满足了农村低保的需要。截至9月底,全区已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对象达162.8万人,占全区农业人口4%,支出2.33亿元,月人均补助20元。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少数财政困难县配套资金难以全部落实。二是基层低保管理力量薄弱,工作经费缺乏。三是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尚未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三)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自治区本级财政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8元提高到11元,新增27个试点县(市、区),使试点县(市、区)总数达到67个,覆盖3000多万农村人口,参合率超过70%,进一步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进展情况:截至8月底,全区88个新农合县(市、区)覆盖农业人口3621.41万人,共有参合农民2798.19万,参合率为77.27%,全区新农合覆盖率和参合率分别达到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目标要求。全区已筹集新农合到位资金8.12亿元。全区88个县(市、区)共有439.15万人次参合农民受益,其中:住院补偿97.46万人次,门诊补偿219.55万人次,体检106.38万人次,其他补偿15.76万人次。参合农民共获得补偿55146.35万元,其中:住院补偿46450.87万元,门诊补偿4723.88万元,体检补偿1561.88万元,其他补偿2409.27万元。资金使用率占到位资金的67.94%。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地区对新农合制度的意义认识不足,农民参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农民自愿缴费参合机制尚未建立。三是新农合管理体制尚未健全。四是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尚需完善。五是医疗机构未能满足参合农民看病就医的需求,服务能力有待加强。
  (四)健全五保户供养制度项目。
  项目内容:按每人每月30斤米、30元钱、1斤食用油的标准对全区五保户实行供养,解决五保老人的后顾之忧,实现老有所养。
  进展情况:我区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对象为37.9万人。截至9月底,全区纳入五保供养的对象33.98万人,支出供养资金1.66亿元,五保对象月人均补助基本上达到自治区规定的要求。截至8月30日,全区累计建成的五保村6181个,入住五保老人8万多人。全区共有乡镇敬老院918所,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8978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少数地方还存在五保对象应保未保现象。如岑溪市将3000多名五保供养对象纳入了农村低保范围,致使五保供养对象没有享受到相应的待遇。二是少数地方还存在五保对象未按标施保的现象。全区有30个市(县、区)五保供养对象每人每月补助低于60元。如全州县对五保供养对象每人每月只补助34元现金,没有发放粮食和食油,达不到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标准。三是少数地方五保村入住率较低。全区有31个市(县、区)五保村的入住率低于70%。四是乡镇敬老院配备工作人员普遍不足。许多乡镇敬老院只配备了1名管理人员,远远达不到民政部规定1:10的比例。
  (五)实施农村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内容:自治区及市县筹措资金,按平均每户补助5000元左右的标准,帮助1.5万户贫困农户改造茅草房,逐步解决我区茅草房问题。
  进展情况:截至9月底,全区茅草房改造工程已动工14359户,占计划96%;竣工8013户,占计划53%。各市进展情况如下:南宁市动工6户,占计划100%,竣工6户,占计划100%;柳州市动工1655户,占计划96%,竣工686户,占计划40%;桂林市动工586户,占计划86%,竣工260户,占计划38%;梧州市动工440户,占计划100%,竣工269户,占计划61%;北海市动工80户,占计划63%,竣工66户,占计划52%;防城港市动工49户,占计划83%,竣工22户,占计划37%;贵港市动工57户,占计划89%,竣工38户,占计划59%;贺州市动工55户,占计划82%,竣工23户,占计划34%;百色市动工8942户,占计划96%,竣工4994户,占计划53%;河池市动工2357户,占计划99.8%,竣工1549户,占计划66%;来宾市动工49户,占计划100%,竣工22户,占计划45%;崇左市动工83户,占计划100%,竣工78户,占计划94%。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总体上项目建设进展较慢,各市进展不够平衡。二是一些地方对扶贫为民办实事的认识不够,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工作力度不大,项目资金到位率低。三是一些地方宣传发动不够,工作氛围不浓。
  (六)加大对考入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力度项目。
  项目内容:从今年起,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确保考上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上学路费和短期生活费。
  进展情况:截至9月底,全区财政已累计安排资助经费3372.9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1000万元,市级财政988.5万元,县级财政1384.4万元。补助标准按区内高校、区外长江以南高校、区外长江以北高校,分别给予400元、500元、600元的补助。自治区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广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154号),规范资助经费的管理、使用。截至9月底,已拿到录取通知书的贫困生为34707人。全区累计实际发放资助经费总额5220.65万元;累计资助贫困生共33529人,其中:获得1000元以下资助人数为13743人,获得1000—3000元资助人数为16932人,获得3000元以上资助人数为2854人,资助面达到96.6%。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机构不健全。绝大部分市、县(市、区)和学校都还没有成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没有专职工作人员,给学生资助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二是贫困生的认定工作难度较大。目前对贫困生的认定,仅依靠乡镇民政部门临时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些地方在出具证明时并没有经过周密调查,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认定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三是各部门、各系统的学生资助工作难以统筹协调。虽然现在由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个资助项目的实施,但由于各资助项目的实施时间有先后,资助金额有差异,因此很难保证让最贫困的学生在有效的时间内得到最有力的资助。
  (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项目。
  项目内容:投资4.2亿元,解决12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困难问题。
  进展情况:截至9月28日,全区120万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共建成人饮工程744处,完成投资31454.82万元,占计划的60.38%;解决了60.26万人饮水安全困难问题,占全年任务的50.2%。其中:水利部门建成人饮工程551处,完成投资29701.83万元,占计划的62%;解决了54.0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占任务的60%。发展改革部门已建成人饮工程54处,完成投资1133.40万元,占计划的47.32%;解决了3.67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占任务的36.7%。扶贫部门2006年结转至2007年建成农村人饮项目139处,完成投资619.59万元,解决了2.56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占任务的12.8%。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受雨季影响,全区各地农村人饮工程建设进度较慢。二是个别市组织不力,开工率较低,部分项目至今仍未开工建设。如贵港市目前已开工项目为39处,仅占计划的58.2%。三是部分市国债资金到位率低,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如来宾市为37.4%,桂林市为53.9%,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四是部分工程主体项目已经完工,由于管道铺设需经过稻田,目前水稻还未收割,无法铺设管道,影响施工进度。五是扶贫项目投资计划8月份刚下达,各地正在组织开展工程施工,建设任务相对较慢。六是部门协调困难,如有的市发改部门与水利部门协调困难,拖延了时间,影响项目实施进度。七是由于宣传发动不充分,个别项目实施过程中受群众干扰阻挠,多次协调未能解决,影响了建设进度。   
  (八)新建20万座沼气池项目。
  项目内容:自治区投入1.1亿元资金,在非贫困村建设沼气池15万座,在贫困村建设5万座,促进农村生态建设和保护。
  进展情况:截至9月底,全区完成沼气池建设142548座,占计划任务20万座的71.27%,比2006年同期快29个百分点。其中,非贫困村完成120739座,占计划任务15万座的80.49%;贫困村完成21809座,占计划任务5万座的43.62%。14个市完成任务的百分率为:玉林市90.11%;崇左市82.65%;柳州市81.70%;桂林市79.79%;南宁市72.75%;梧州市67.97%;钦州市67.57%;北海市62.59%;来宾市61.50%;河池市60.34%;贵港市58.85%;防城港市56.82%;贺州市54.99%;百色市50.89%。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非贫困村的沼气建设进度较快,贫困村的沼气建设进度较慢;玉林、崇左、柳州、桂林、南宁市完成较快,已完成任务的70%以上,而贵港、防城港、贺州、百色市的任务完成量还不到60%。二是有些县(市、区)没有将自治区沼气补助经费落实到位,影响沼气工作开展。2007年自治区财政已于3~4月下达了贫困村、非贫困村沼气补助经费,至今有的县(市、区)还没有落实到位,有的到位很少。2006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与2007年非贫困村沼气池捆绑实施,2006年第二批农村沼气国债项目资金也于今年4月份下达,至今也还有的县(市、区)没有落实到位。三是工作经费不足。中央和自治区沼气项目经费要求全部补助到农户。而不少市、县(市、区)没有落实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造成宣传培训、检查等工作不到位,严重影响沼气建设工作。四是认识不到位。部分市、县(市、区)、乡镇领导对沼气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决心不大,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沼气池建设资金、物资没有落实好,宣传发动工作没有到位,进度缓慢。
  (九)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
  项目内容:建设和改造农家店3000个,配送中心20个,进一步改善农村消费条件。
  进展情况:2007年5月商务部下达我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规划数4000个,比去年增加1000个;承办企业94家,比去年增加9家。目前自治区商务厅已将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规划下达各市,要求农家店在全区109个县(市、区)实现全覆盖,其中都安、大化、隆安、马山、天等等大石山区五县农家店建设数量各县确保不少于30个。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进展不平衡。由于我区列入商务部经营日用品的试点企业较少,今年商务部要求日用品农家店建设比例为70%,部分市在完成日用品农家店建设规划中有一定困难,因此在开展工作中存在畏难现象,没有积极采取措施,影响了农家店建设的进展。二是在农家店项目建设管理和验收工作中,部分市不够重视,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农家店规划、建设指导工作不到位,一些农家店建设质量没有达到商务部标准就予以通过验收,给确保农家店建设质量造成不良影响。三是各市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支持力度不够,部分市没有落实工作经费,致使项目推进困难较大。
  (十)设立艾滋病防治事业基金项目。
  项目内容:今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设立专项基金,用于艾滋病防治工作。
  进展情况: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联合制定了《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艾滋病防治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07〕11号),基金设立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明确基金申报、审批及拨付程序和监督管理。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项目分别由自治区卫生、公安、司法、妇联4个部门负责实施。到目前为止,已拨付800万元,其中:自治区妇联300万元、司法厅200万元、公安厅100万元、卫生厅200万元。这些部门已制订具体的工作实施计划,正进入全面实施阶段。部分培训和宣传工作已展开。截至9月底,已为230多名感染艾滋病的孕妇和20名在监狱的罪犯提供相应的治疗服务,并对14000多名服刑人员进行了艾滋病病毒初筛检测。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进度不够快。二是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大部分资金已直接使用,基金本金滚存的金额所产生的效益较小。四是接收国内外组织及个人捐赠财物的机制尚未建立。
  二、进一步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几点要求
  为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如期完成为民办10件实事任务目标,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民办好10件实事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今年向全区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政府的形象和威信,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意义十分重要。办好10件实事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是各级政府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各级政府牢记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因此,不管困难有多大,问题有多少,各级各部门都要进一步提高对办好这10件实事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更高的工作热情,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把为民办实事作为一件关乎全局的大事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年底前如期完成,真正把为民办实事工程办成顺民意、得民心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部门、各市、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领导,把为民办实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推进,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主动抓,共同推进。要突出抓好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项目资金的落实到位、项目建设的进度与质量,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三)要强化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为民办实事责任制的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在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建设资金落实、项目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牵头部门的“一把手”要带领工作组深入项目现场,针对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召开现场办公会,现场解决问题。其他副职也要分别带领工作组深入基层解决问题。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增强工作责任感,排出项目竣工时间表,抓好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的落实,把工作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到每一个项目都有专人负责,任务包干,责任到人,任务不完成,人员不撤离。凡因领导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年底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追究牵头部门和项目所在地市、县(市、区)政府领导的责任。 
  (四)要抓好项目建设资金的落实。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把各类资金尽快拨付到各项目单位。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把资金投向,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要抓好配套资金的落实。配套资金没有落实的市、县(市、区),要千方百计落实好本级配套资金,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
  (五)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加快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强大合力。非牵头部门要主动配合牵头部门的工作。对项目建设中需要办的各种手续,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服务工作,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以最快的速度办结。
  (六)要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坚持领导挂点跟踪督办、全程跟踪督办和重点专项督办相结合,组织督查组深入项目所在地,重点检查项目建设用地、资金拨付和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建设的进度与质量,督促各施工单位加快项目工程进度,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七)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重视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地宣传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工作,宣传为民办10件实事的重要意义、好经验和好做法,以及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实惠。要在报纸、电视等媒体定期公布为民办10件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让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推进为民办10件实事工作,让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受益、满意,真正使为民办实事成为连接政府和群众的桥梁纽带,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支持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良好氛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