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公 告
2008年第33号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出口管理,现决定废止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36号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商 务 部 海 关 总 署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