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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02日   来源: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公  告

2008年第33号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出口管理,现决定废止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36号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商 务 部
                            海 关 总 署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