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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8月25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

教职成厅〔20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发展社区教育,不断提高社区教育质量,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社会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学习需求,为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奠定基础,我部制定了《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标准(试行)》。现将该试行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做好示范区工作。试行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十日

 

附件:1.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标准(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