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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9月15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2010年第24号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和《制订和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若干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
     二、制订和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若干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