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确定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 由国务院审批的通知 国函〔2010〕123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国务院确定,三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请在办理城市总体规划审批时遵照执行。
国务院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