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二〇一一年至二〇一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对于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以下为“十二五”期间相关规划等的汇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国务院及各部门“十二五”期间相关规划
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委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人口计生委
人民银行
审计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
版权局
体育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林业局
知识产权局
旅游局
气象局
自然科学基金会
粮食局
能源局
海洋局
测绘地信局
民航局
邮政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中医药局
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