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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2月04日 10时01分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关于确定三沙市城市总体规划
由国务院审批的通知

国函〔2013〕20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国务院确定,三沙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请在办理城市总体规划审批时遵照执行。

                            国务院
                          2013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