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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07日 09时33分   来源:广电总局网站

广电总局关于同意甘肃人民广播电台
都市广播恢复商业广告播放的通知

  2月26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向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发出了《关于同意甘肃人民广播电台都市广播恢复商业广告播放的通知》,通知说:根据《广电总局关于给予甘肃人民广播电台都市广播暂停播放商业广告处理的通报》(广发〔2013〕8号)要求,你局对甘肃人民广播电台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后,向总局提交《关于甘肃人民广播电台都市广播违规广告整改情况及核查验收的报告》(甘广局媒发字〔2013〕10号),申请恢复该台都市广播商业广告的播出。
  经审验,总局原则同意你局的验收报告和申请,决定自2月27日零时起,恢复甘肃人民广播电台都市广播所有商业广告播出。望你局督促该台切实贯彻整改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坚持做到依法依规发布广告。总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台所有频率广告播放的监管,如发现有反弹违规的行为,将根据《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给予其暂停频道播放,直至撤销频道许可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