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浙江大学毕(结)业 证书、学位证书使用名章的批复 教学函〔2013〕3号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关于法人代表用印等事宜的请示》(浙大发〔201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鉴于你校校长职位暂时空缺,根据工作需要,你校2013届毕业生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所用校长名章,由你校暂行负责学校行政工作的金德水同志名章代替,至任命新校长为止。 教育部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