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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惠及民生的重大举措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15日   来源:人民日报

    在总结东北三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国务院近日作出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这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和维护亿万职工养老保险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养老保险工作。改革开放以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确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覆盖范围从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向多种所有制从业人员扩展,基金征缴和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基本养老金实现按时足额发放,待遇水平逐步提高。1998年到今年底,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由1.2亿人增加到1.7亿人,养老金发放额由1500多亿元增加到近4000亿元,中央财政投入由24亿元增加到540多亿元。这些成绩的取得,对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改革和结构调整,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现行制度也暴露出一些新问题,如个人账户没有做实、计发办法不尽合理、覆盖范围比较窄等,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务院这次出台的《决定》,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对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加以完善,不仅保障了职工老有所养的基本权益,也对老龄化高峰可能面对的养老负担作了事先防范,维护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建立起更加坚实的社会保障安全网。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就要继续扩大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把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首要任务,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就要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适时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使企业退休人员分享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就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推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形成;就要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提高退休人员生活质量。着眼长远,就要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权益;就要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完善统账结合的基本制度,为人口老龄化积累资金;就要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将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时间长短、缴费数额多少、退休早晚挂钩,建立与权利义务相对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持续稳定运行。

  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关乎国运、惠及子孙。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工作落到实处。要做好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让职工群众了解掌握政策,把实施工作做细做扎实。要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实现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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