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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实施“安全陕西”收效明显群众满意度创新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28日   来源:陕西日报

全省30多万农村治安中心户长活跃在田间地头
全省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0万余起 成功调处8万余起
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84.66% 连续5年保持上升势头
刑事治安案件大幅下降 破案率办案质量群众满意度稳中有升

    春节前夕,记者来到西安长安南路光荣社区,问起治安状况,不少居民嗓音畅亮:“我们这儿平安着哩!”

    光荣社区面积只有0.45平方公里,但驻地单位却有52家,居住着11036人。从2002年至今,这里的社会治安状况一直保持平稳。是什么原因,使这里治安稳定,睦邻和谐?群众说:“这是派出所民警、社区治安员和社区巡逻队三级网络防控的结果。”其实,光荣社区只是我省创建“安全陕西”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随着陕西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治安也越来越引起人们关注。省委主要领导清醒地认识到,越是在发展的同时,越是要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经过调研,在“十五”期间,陕西省在全国较早提出并实施创建“安全陕西”活动。几年来,创建“安全陕西”不仅日益深入人心,而且彰显活力,收效明显,2005年,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84.66%,满意率连续5年保持上升势头。

    创建“安全陕西”,扩大创建范围是基础。在总结开展“十百千”创建活动的基础上,陕西省又明确提出:每年要建成一批安全县(市、区)、安全乡镇(街道)、安全村(社区)的创建目标。经过努力,截至目前,全省共创建省级安全县(市、区)20个,市、县级安全乡镇(街道)244个,安全社区3488个。

    创建“安全陕西”,重中之重是坚持“严打”。几年来,全省相继组织开展了命案侦破、打击“两抢一盗”、打击“赌博”、打击毒品犯罪、打击涉油犯罪等系列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全省社会治安连续三年实现“两降三升”。刑事案件立案同比下降9.2%,治安案件受理同比下降0.4%,命案破案率同比上升2.59%,刑事办案质量不断提升,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率同比稳中有升,达到84.66%,实现了公安部提出的目标。

    创建“安全陕西”,贵在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沿着这一思路,各地均建立了以110指挥系统为依托,以公安巡警、交警、派出所民警和各种群防群治巡逻队伍为主体的街面治安防控网络,提高驾驭街面的治安防控能力。西安市建立了三级网络化巡逻体系,共投入巡逻车284辆,巡逻民警2205人,巡逻区域基本覆盖全市各个路段,有效遏制案件多发势头;榆林、咸阳、宝鸡、延安等市投入足够警力和大量的资金购置了巡逻车辆等设备,坚持昼夜滚动巡逻,使社会治安秩序明显改观。近年来,陕西省连续开展了民警进社区活动,强化社区治安防控网络。截至目前,全省绝大多数城市社区都落实了一区一警和办公地点。宝鸡、铜川、延安、商洛等城市社区,纷纷组建治安巡逻队、小区联防队、护楼护院队,基本做到院有人守,楼有人护、夜间有巡逻,白天有值勤。

    创建“安全陕西”,重在要农村动起来。全省积极构建农村治安防控网络,即建设以村治保会、调委会及治安中心户长为骨干的农村治安防控网络。经过几年努力,各地农村都建立了治安中心户长制。目前,全省共有治安中心户长30多万名,基本覆盖了全省农村,成为农村治安防范的一支有生力量,有效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咸阳市31325个中心户长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000余起,向群众做法制宣传300多万人次,为群众做好事5400余件。

    创建“安全陕西”,基础在调解。现在,在不少社区和居民小区,邻里间的争吵、纠纷,最爱找的是“居委会大妈”和楼长。作为基层调解员,他们耐心细致,苦口婆心,和风细雨般的劝解,化解了各种矛盾,成为构筑“安全陕西”的坚实防线。几年来,我省建立健全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相结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全省共排出各种矛盾纠纷10万余起,成功调处8万余起,调处成功率为90%。

    “安全陕西”是基础,“平安陕西”是步骤,“和谐陕西”是目的。“十一五”开局之年,陕西省委、省政府又响亮提出在全省城乡开展创建“平安陕西”活动,人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创建“平安陕西”活动的深入发展,一个稳定、和谐、发展的陕西就会以崭新姿态走向新的辉煌。(冀平 王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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