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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制定反洗钱法正当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记者张旭东)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人员26日下午在分组审议反洗钱法草案时表示,预防和监控洗钱行为,能对贪污腐败等违法犯罪起到釜底抽薪作用,有利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反洗钱法正当其时。

    张肖委员说,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速度快,资金流量也比较大。目前出现的一些犯罪活动,因为其中存在洗钱途径,处理这类案件比较困难。而且只要发生比较大的贪污受贿、贩毒等活动,都牵涉到潜逃国外、转移资金等洗钱行为,有很多犯罪分子逃到国外去生活,他们不通过洗钱就根本无法生存。因此,现在制定一部反洗钱法很有必要。

    刘积斌委员说,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反洗钱法,只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法律层次不高,不完整,法律效力比较低,制定反洗钱法十分迫切,这能有利于我国参与反洗钱国际合作。

    一些与会人员还对完善这部法律草案提出了建议和修改意见。全国人大代表赵鹏说,国际反洗钱交易报告制度分为大额交易报告制度、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和综合性报告制度等模式。综合性报告制度有利于全面且重点预防和打击洗钱,但实际操作的费用成本较大,应重点关注可疑类交易,建议把“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改为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此外,还应注意建立反洗钱工作的快速反应机制,把“采取临时冻结(资金等)措施”的时间由“7日”缩短为“3日”,提高工作效率。

    伍增荣委员说,鉴于洗钱行为的方式、手段十分复杂、隐蔽、狡猾,犯罪活动隐蔽性很强,建议制定一个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李明豫委员建议,利用“地下钱庄”或者民间借贷等也是洗钱的一个渠道,应对其加强预防和监控,并提出具体措施和规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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