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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谈推进新农村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2日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劳动保障工作将在其中发挥哪些作用?

    胡晓义: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劳动保障工作承担着解决体制转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制度和机制创新的任务,工作重点主要在城市。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布局劳动保障工作。根据中央建设新农村的战略决策,劳动保障部门将针对农民最关心的问题、最急迫的需求,重点围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构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等开展工作。

    记者:解决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请问在这方面劳动保障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

    胡晓义:我们将按照统筹城乡就业的方向,强化农民工技能培训,改善和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努力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实现技能就业、稳定就业。

    首先,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列入中长期总体规划。根据规划,今后5年,全国将有4500万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其次,开展城乡统筹就业试点,探索实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先在作为农村劳动力主要输入地的东部7省市,选择约30个城市进行试点。

    第三,建设劳务输出示范县,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

    第四,实施“技能就业计划”,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劳动力培训。预计“十一五”期间将培训4000万人,每年培训800万人。

    此外,各地还将持续开展“春风行动”,加强和改善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

    记者:涉及农村、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全社会都很关心,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进展。

    胡晓义:我们认为,围绕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在社会保障方面,要着力解决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问题,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探索农村的养老保险问题。

    我们将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今年5月,我们推出“平安计划”,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将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基本覆盖到工伤保险制度之内。医疗保险方面,我们按照“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雇主缴费”的原则,专门为农民工“量身定做”了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办法。我们也在总结经验,积极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

    农民土地被征用,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根基。我们已作出专门部署,指导各地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方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

    此外,我们还将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记者: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方面,劳动保障部门有哪些具体的安排?

    胡晓义:进城务工农民是权益较易受到侵害的群体。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责重点是维护他们作为劳动者的3方面合法权益。

    一是全力保障工资支付,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我们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在每年“两节”前组织全国性的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项检查活动。同时,还将指导各地建立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包括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等。

    二是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农民工的平等劳动权。争取在3年之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三是为农民工提供劳动保障维权公共服务。在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普法宣传同时,开通了劳动保障公益服务电话“12333”,提供政策解答、信息咨询和违权举报等服务。(记者:白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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