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互动>> 建言议政
 
政协常委围绕新农村和提高创新能力问题建言献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10日   来源:人民日报

    建设新农村城乡统筹是关键

    全国政协常委 朱佩玲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是城乡统筹。要从文化融合、教育均衡入手,城乡统筹,培养一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型农民,走城乡一体化的路子。文化融合的程度则取决于教育均衡发展的状况,我们必须对教育资源重新进行整合,要向农村倾斜,向山区倾斜,开展师资力量的城乡互动,走城乡一体化的路子。

    要不断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城乡统筹,协调解决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的问题。可以把最吸引这个县农民的企业或者项目引进到这个县域中来,因为,农民致富最根本的还是要靠县域经济的发展,县域经济的发展还是要靠城乡统筹。城乡统筹就是要从解决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做起,因地制宜、实实在在地帮助农民搞好规划,从农田水利到环境保护、从生活设施到生态绿化、从出行交通到商品流通,整体推进农业和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才能够使农民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成果。

    要全面推动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城乡统筹,以城带农,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城乡统筹大有可为。一是要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以城带农;二是要用现代经营理念发展农业,城乡同步,携手开创出一个工农业并举的和谐局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农业信息化,农业信息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和特征,城乡统筹的重点要放在把计算机网络与传统媒体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农业开发的最新信息和农产品流通的趋势信息尽快传输到农民的眼中、耳中、心中。同时要加强国外农业信息的采集、分析和预测。

推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全国政协常委 李雅芳

    近些年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迅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与服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我国农民为农村改革作出的又一贡献,是农村组织制度的创新。

    各级政府应充分认识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积极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各级财政每年应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应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在税收上给予扶持,凡经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成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应免征所得税和营业税,对成员自产农产品的销售应免征增值税,对兴办的农产品加工及服务项目应减征相关税费等。

    要加快立法进程,增强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保障。尽快明确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法律地位,解决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规缺位、政策错位问题和各类扶持政策的匹配问题。同时要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应尽快明确政府主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部门,负责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协调和服务。

    加大农业经济专业人才培训力度,提高成员素质。努力培养一批懂技术、懂管理、会经营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领头人。一方面可以利用县乡现有培训资源加强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骨干成员的知识培训;另一方面建议出台相关政策,引导鼓励大学毕业生特别是农林牧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训服务。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模式,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条件、农民的实际需要和组织发育的程度确定。必须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和选择,从当地实际和不同特点出发,寻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最佳发展路径,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发展模式。这应该是今后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基本思路。(代表民建中央)

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保制度

全国政协常委 杨春兴

    目前,我国因自然或历史等条件限制,靠自身能力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城乡困难群众每年约有1亿人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救助,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框架已初步形成。但是,从客观上看,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

    农村的社会救助与保障制度建设落后于城市。农村低保只在少数经济发达的地方推行,其法律层次较低,刚性不强。农村的社会救助与保障水平也落后于城市。农村社会救助与保障法制建设滞后。目前,在农村除了五保供养国家颁布条例外,其自然灾害救济、农村低保、定期定量的特困救助、住房救助以及慈善捐助等尚无一套规范的法律体系。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要将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保体系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

    建立统一、规范、城乡一体化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根据不同类别、不同群体,分别制定具体的低保标准和补助办法。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具备现实的基础。

    建议中央财政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纳入预算,并重点对西部贫困地区给予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补助,确保贫困地区众多的困难群众不至于因为地方财力有限而失去保障。

    对城乡中不同类型的困难群众进行科学合理分类,整合资源,规范资金下拨渠道。建立统一规范的城乡救助与保障体系,合理地确定不同类别人员的家庭收入核查办法和补助标准,解决城乡不同类型人员补助标准高低参差不齐,补助标准不合理、不公平的问题。规范资金的下拨方式与使用,确保资金的使用效果。加强资金的监管与效益评估,推进社会救助与保障向健康的轨道发展。

树立农村文明新风

全国政协常委 朱永新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是提高农民素质的有效之举。没有新农民,就没有新农村,农村经济建设所需的新观念、新风尚可以通过文化建设来传播,所需的人文精神、创业精神要依靠精神文明建设来培育,所需的舆论氛围、社会环境要依靠宣传文化工作来营造。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着力点。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必须把农村文化建设好、发展好。不可否认,当前农村文化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关键是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建设既具有区域特色又具有时代特点的农村文化。

    农村文化建设要致力于培育植根于地域文化土壤和民众心灵的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念和人文精神。让农民振作起来,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要以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进一步落实农村文化工作各项实事。让农民充实起来,是新农村建设中文化工作的重要使命。丰富农民的精神生活,更新农民的知识结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空虚和情感麻木的问题。

    要广泛开展积极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是农村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群众性文化活动对提升农民的文化素质、丰富其精神生活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应大力加强对富有地方特色的优秀民间文化的保护,继承和发展植根乡土的民族特色的文化遗存。一些地区的民族歌舞、地方戏曲、民间书画、雕塑以及各种民族工艺等,是民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形成和积淀下来的、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的民间文化艺术,对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繁荣农村文化,有积极的意义。

积极开展“乡村清洁工程”

全国政协委员 马国良

    乡村清洁工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乡村清洁工程是一项事关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工程。各地在实施过程中突出以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水源为主线,以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为核心,努力提升农民生态文明意识,构建农业清洁生产体系,实现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社会化管理及服务方式的转变,从而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人口资源环境会议上曾提出:要“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农业部试点开展的乡村清洁工程,把“三废”(畜禽粪便、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和污水)变“三料”(肥料、燃料、饲料)产生“三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三节”(节水、节能、节肥)促“三净”(田园、家园、水源清洁干净),实现“三生”(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生态良性循环),从而推动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乡村清洁工程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事业,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要统筹规划,加快试点和推广,建议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把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整体纳入“十一五”规划,农业部总结经验,制订规划,建立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全面推动该项工程的全面实施。应设立乡村清洁工程专项资金,积极探索有利于农业清洁生产的生态补偿政策和机制。要切实整合资源,以充分发挥聚合效应。(代表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促进两岸农业合作

全国政协常委 刘亦铭

    近年来,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呈现出良好发展的态势,特别是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发展迅速,已经成为两岸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目前台资农业企业在大陆的发展总体上呈上升的趋势,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融资难、没有专业的协会组织提供市场信息、农产品进出口审批手续比较复杂等。加强两岸农业合作与交流,是新形势下发展两岸经贸关系的重要内容。

    应进一步拓宽渠道,引导两岸农业合作深入发展,在坚持互惠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实现两岸农业的“双赢”。应尽快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台湾农业技术与管理人才到大陆发展,甚至定居;尽快研究建立台湾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并将其纳入大陆整个物流体系建设规划之中。

    继续加强政策扶持,促进台资农业企业健康发展。在加强政策倾斜、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扶植台资农业企业发展的同时,重点研究引入台湾农业融资模式以及台湾金融企业的政策措施;尽快研究建立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农产品通关、检验检疫、航空运输仓储等方面的便捷通道;研究制定税收优惠、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以及土地租金减免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吸引台商投资大陆农业企业。

    加强两岸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提高大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研究借鉴台湾农会、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产销班的成功经验,加快发展大陆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民提供金融、产销和农业保险等方面的优质服务。尽快研究制定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法律法规,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创造条件。(代表台盟中央)

多方筹资 建好新农村

全国政协常委 吴正德

    我国城乡资源配置严重失调。资源配置严重失调的必然结果就是,仅仅依靠农村自身的力量,决不可能实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经济的问题要用经济的手段来解决,建设新农村应该有也必须有一定规模的投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是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政府提供的资金是新农村建设最主要的资金来源,调动农民积极性,鼓励农民参与建设,要以国家的投入为首要条件,保证政府提供资金的根本措施是调整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结构。中央和各级政府还应合理加大财政支出力度,以增加农村公共事务的开支,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共卫生等公益性开支。

    要引导金融资金、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和农村。调整信贷资金的投放结构,必须由政府出面,明确规定县级各金融机构向农业放贷的比例纳入考核范围,县一级的存款主要来自农村,来自农民,县级金融机构主要向农村和农业放贷是理所当然的。同时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如有些省市要求每个事业单位包一个村,而且事业单位派一个副手在村里挂职,不达考核目标不能回来。由财政出钱很困难,但是每个事业单位挤出五六千块钱、一万块钱还是有可能的。一万块钱就能买很多水泥,村里面再出劳动力就能修一条路,几年下来,农村面貌就有可能改观。

    还可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农民的投入主要以投劳为主,国家出钱或物资,农民投劳动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来源看起来是很困难的事情,但是如果分解到许多方面、分到若干年份里逐渐完成,就不是难以逾越的高山。(代表民盟中央)

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

全国政协常委 张宝明

    目前,我国科学研究机构除中国科学院系统的研究机构外,行业科研院所都转制为科技企业。科研院所企业化转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带来了新的问题。面对生存和发展压力,科研机构把更多的精力和注意力聚焦在市场上,客观上造成科技创新能力不同程度上的削弱;科技创新向两翼化发展,高新技术和基础研究力量有所削弱,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

    国家监管的十几家行业综合性科研机构,是科技创新的主导力量,但目前在机构设置、职能定位、运行机制等方面,与科技自身发展规律仍存在一定的不适应性,需要从深化科研机构改革入手,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

    行业前沿、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代表一个行业乃至整个国家的科技水平。国家应在行业应用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等社会公益研究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并在科研条件建设上加大支持力度,继续发挥院所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骨干作用。

    要注重内部改革。重在理顺内部机制,形成管理科学规范、行业服务职能健全完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运行机制。

    建立科研机构开放合作机制。通过政策引导等手段,加快建立和完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多层次的科研体系,形成开放合作的机制。强化科研机构的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的核心作用,发挥高等院校在基础研究领域的重要作用,进行重大科技难题攻关。

自主创新重在体制机制改革

全国政协常委 冯培恩

    目前我国在自主创新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在根本上都涉及体制与机制问题,需要下大力气去突破这类障碍。

    要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由政府驱动型转化为企业驱动型技术创新体制,企业驱动型创新更具可持续性。由科技部门统管体制转化为科技部门协调体制,将科技行政部门确定为科技创新的政策制定、资源使用过程监督和验收部门。实现研发模式的调整,尽快建立和完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发模式,使之成为主导研发模式。

    继续强化激励自主创新的法制和政策环境。完善和落实有利于创新的财税和金融政策体系;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有关立法支持,建立一个较为完整的包括知识产权创建、管理、保护和运用的体系。构建自主创新的利益激励机制,加强政策引导,研究和探索技术作为生产要素获取合理报酬的方式与手段。同时通过利益调整引导企业和个人技术创新的方向与社会需求发展相一致。

    逐步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要完善创新成果的评价体制和机制,立法由独立的社会专业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执行科技成果评价和奖励,由政府主管部门和公众共同依法加强监督;强化自主创新的导向机制,建立科研项目及其成果效益的公示制度,形成政府、社会和学术界多管齐下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险体系、服务体系;深化研发机构改革,探索产学研结合的新体制,分类重组科研机构,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建立产业技术创新的骨干队伍

全国政协常委 邵 鸿

    目前,国有大中型企业研发投入普遍不足。要加强国有大中型企业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基地建设,促进产学研结合,增强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应进一步加强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科技创新基地建设。

    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提高企业创造、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不但专利数量很少,保护意识较差,管理工作薄弱,而且也缺乏明确的知识产权战略。建议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努力掌握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

    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吸引和培养一批创新型科技人才,激励优秀人才为企业自主创新建功立业。从视察的情况来看,高技能人才短缺已经成为制约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瓶颈。因此,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落实技术、知识和管理要素参与分配的有关政策,通过股权期权等激励机制,鼓励高技能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国有企业创新创业。

    深化改革,强化国有大中型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机制。必须深化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推动国有企业进一步转变观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体制创新推动企业的科技创新。完善自主创新政策,为大中型企业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国有企业对政策需求比较强烈。完善增值税转型试点,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等方面都是它们关注的重点。(代表致公、九三两个界别联合视察团)

大力普及创新文化

全国政协委员 王渝生

    创新文化是与科技创新活动相关的文化形态,集中反映在关于创新的一般观念和相关的制度设置这两个层面上。价值观念是创新文化的核心,制度建设是创新文化的保证。

    我国科技的产出效率不高、重大的创新成果依然匮乏、原始性创新难以涌现、科学大师屈指可数的现状,除了受制于投入、条件和人才上的硬约束外,也缺乏创新文化的有效支撑。我国目前的科研管理中,在聘用、职称、评估、奖励、资源分配等环节,也还没有形成以创新价值观为基础的、协调合理的制度安排。

    要充分发挥评价体系在创新活动中的杠杆和调节作用,改革和完善现有的评价体系,把各类创新主体的兴奋点和积极性,引导到有利于原始性创新、有利于市场转化、有利于国家目标的创新活动上来。改革评价程序,提高评价水平,保证立项评估的公正性。

    在宏观管理层面上,充分利用政府手中的各种政策工具和调控手段,形成有利于创新的资源配置和制度安排。在微观管理层面上,建立公平竞争机制,确立以专业奖项为主的社会化科技奖励制度,防止科技荣誉的“官本位”倾向;建立科研人员诚信体系与相关数据库,查处学术违规等。

    政府、企业、学校、个人等各种力量应多方投入,设立多种形式的创新基金,开展适宜不同人群的创新实践活动。广泛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途径和大众传媒,动员科技工作者和人文社会科学家,在社会中倡导普遍尊重创新、鼓励创新的风气,树立创新的文化价值观,使追求创新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以激励创新思维,培养创新能力,扶持中小发明,促进习惯养成,在全社会范围内培养创新意识,普及创新文化。

高校要培养创新型人才

全国政协常委 谢克昌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大学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高等教育面临着新的历史使命和重要思考。

    高校不仅要成为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前沿领域原始性创新的重要源头和汇聚优秀创新人才的重要舞台,更要成为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基地。培养高质量人才、承担创新性基础研究、服务区域经济是高校的三大重要任务,培养“思考人类、适应时代、服务社会”的创新型人才应该成为大学的首要任务。因此必须站在培养高质量创新人才这个高度,扎扎实实把人才培养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这是高等教育固本培元的核心工作。

    在当前社会环境下高等教育的模式问题已经成为继续深入思考的问题。不管时代如何变迁,“教人学真,学做真人”这个教书育人的根本目的没有变。教师应该是学习的指导者而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播者。学生从教师中学到的也应该不仅仅是知识,而且有不同层面的、不同角度的为学之本和为人之道。同时,教师的教学方法要从以“管”与“灌”为主的育人观转变到突出教育、突出启迪,重视参与实践。

    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必须与高水平的学科建设平台相结合,要致力于构建大学科平台,逐步改变当前高校中仍然普遍存在的科研资源分割、科技力量分散、科研目标偏小等局面。高校及各级主管部门应着力扶持能够代表学校科研水平的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和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的学科,加强重视,加大投入,集中整合有限的财力、物力,为广大研究生开辟良好的实验基地和科研工作条件。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方式上都求创新。

 
 
 相关链接
· 政协十届常委会第十四次会闭幕 贾庆林发表讲话
· 政协十届常委会举办第九次学习讲座 贾庆林主持
· 政协十届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6日举行全体会议
· 广东省统计局高度重视省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 陕西省在西安市召开省政府省政协第四次联席会议
· 人民银行举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