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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保险专家就保险业填补农村医疗市场空白答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19日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主持人:赵 悦  贾春晖  朱 瑾

      宾:郝演苏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系主任

            王绪瑾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主任

            王国军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

            庹国柱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系教授

    积极探索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是国家有关部门的明确方针。保险业如何填补农村市场这一空白?如何服务于农民看病?近日,人民日报记者采访了保险业的有关专家。

    农村需求首推医疗保险

    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自2003年推广以来,在我国发展情况如何?面临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庹国柱:在我国农村的保险需求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医疗保险。2003年,没有任何医疗保险的农村人口比例为79.1%,中国农村极低的社会健康保障水平,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同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王国军: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正面临着两大难题:其一,保障水平较低。有限的政府投入以及较低的农民收入和迅速增长的医疗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少量的农民缴费和昂贵的医疗费用以及较高的发病率使“保大病”的目标在很多地方实际上难以实现,一些地方的合作医疗封顶线很低,只有一两千元,难以保障农民生大病时的医疗需求。

    其二,管理成本高。在地方卫生部门主管的新型合作医疗中,管理费用消耗一般要占到总经费的10%以上,有限的资源成为管理者的人头费,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商业医疗保险在经济发达的南方农村有一定的市场,但总体而言,微不足道,尚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未能转化为现实需求。

    大病统筹不让农民花大钱

    问: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主要是解决农民看大病支付不起费用造成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那么,会不会导致“小病无保”呢?

    庹国柱:其实,这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到底应该保门诊,还是应该保大病住院。一方面,如果一般门诊也提供报销,那么目前交的钱根本不够;现在,大病是报销20%-40%,若报销门诊费用(小病),那么恐怕连大病都不能得到保障。而且,门诊花销的费用相对较少,农民一般可以负担起。由于大病花费很多,保大病主要是解决农民花大钱的问题。另一方面,只保大病,不报销门诊,很多农民可能短时间内看不到好处,可能会影响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可以借鉴河南新乡的做法:采取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年龄不同,个人账户的容量不同,个人账户让农民能及时得到实惠,心理上比较容易接受。

    王国军:如果把小病小灾纳入合作医疗,那赔付成本将是无法承受的。一年中,哪家没有个头疼感冒,每人每年三十多元钱能够吗,又如何监督?何况,这样做,治大病就没钱了,合作医疗就失去了意义。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疾病预防和传播健康知识在农村是绝对重要的,它不但是政府最重要的职责之一,也是健康保险需要涵盖的内容。

    政府应加强支持监督

    问:如今,“新农合”不由卫生部门单独管理,而是涉及到卫生、农业、财政、扶贫等多个政府部门,那么在推进过程中,政府应充当什么角色?

    郝演苏:政府主要解决的是资金问题,要做的是如何在财政上给予安排。这一切并不是简单地把农村资金集中在一起。首先,保险是一种互助行为,可以依据法律把需要保障的人的资金集中起来。第二,所有跟农业有关的资金运作,都是由财政来承担责任的。

    王绪瑾:农村医疗保险可以体现政府对普通收入者的扶持。另外,反哺农业也是保证整个经济的协调发展的方式,很多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在工业达到发达程度后,都会以各种优惠政策来反哺农业,农民作为农业的主体,也应该受到关注。我国政府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安全性的制度,保证基金不能被滥用;另一方面,在组织机构上,应成立监督机构,加强制度上预防的制衡机制。当然,还要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

    引入商业保险非常必要

    问: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金管理方面,是否有必要引入商业性的保险机制?

    庹国柱:能交给市场做的,尽量交给市场去做。因为市场有成熟的竞争、监督和运作规则,所以更为有效、成本更低。我认为,这是将来的农村医疗保障发展的一个很好的方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然只是一种医疗的合作共济制度,但近似于保险,因此“新农合”的基金最好由保险公司来运作管理,这对该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来说比较有利。因为相比之下,卫生部门虽然熟悉卫生医疗管理,但缺乏费率的精算人才和保险运作经验。而保险公司在全国有庞大的网络,利用它的技术、机制和方式,可以大大减少运作成本。

    郝演苏:引入商业性的保险机制是非常必要的,正所谓“契约共济”。保险公司和政府之间要建立合同关系,明确应该达到什么样的指标和状态,最终可以通过经济手段来进行规范和约束。而如果完全由政府独立做,政府一方面在前台运作,一方面在后台管理,利益上始终是统一的,容易出现一些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应该进行商业管理。政府做出方案,通过招标的方式寻求商业上的出路。商业保险公司能够代办,代经营,负经济责任。

    开发适应农村需求产品

    问:面对农村这个巨大的市场,保险公司应做些什么?

    王绪瑾:合作保险和商业保险结合并存的模式,可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保险公司应该开发适应于农村需求的保险产品,基于中国目前的状况,农村医疗从需求上说购买力低,农村有病不医的占了很大比重。所以农村医疗保险应该是低保费低保障的概念。另一方面,要注意农村医疗保险产品的保障程度不能太高,因为保费高了,农民就买不起,要符合特定区域和特定状况,主要以农村常规疾病方面的产品为主。这样,购买的人多了就可以符合大众化的要求。

    王国军:对保险公司来说,意味着巨大的市场潜力。仅河南省2003年参加合作医疗的25个试点县(市),农村人口1600多万人,每人按30元筹资,市场规模就可达到约5亿元。全国9亿农民,若有5亿人参加,则市场规模可以达到150亿元。保险公司必须在农村健康保险产品开发方面配置更多的资源,开发适合当地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同时还应和当地“新农合”的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在控制风险、获得利润的基础上为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保险业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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