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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加大工作力度 落实环保目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19日   来源:经济日报

    今年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9.4万多亿元,经济增长10.9%,但是,同期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样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降反升。依据对17个省(区、市)有关数据的综合分析,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2%、5.8%。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怎样确保“十一五”环保目标实现?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专访了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

    记者:您认为造成上半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样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总量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周生贤:这两样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上升,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原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是违法违规建设的问题比较突出,环境监管不到位。有关部门对8省(区)亿元以上新开工建设项目的调查结果显示,约有40%的项目在征用土地、环境评估、审核程序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违规现象。

    二是能源消耗增长过快,脱硫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上半年,新增投产煤电装机容量3200多万千瓦,同步建成并运行脱硫设施的只有一半。同时,未采取任何污染治理措施的小火电机组又增加了1000多万千瓦。

    三是建设项目的陆续投产,加大了环境治理的压力。今年上半年,国家审批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项目比去年同期增加57项。随着“九五”后期和“十五”期间建设项目的陆续建成投产,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将继续增加。

    四是出口继续增长,加大了国内资源环境的压力。由于粗放型的贸易增长方式仍未发生根本转变,出口的快速增长,主要依靠劳动力、资金、土地、资源等要素投入实现,消耗了大量国内资源,留下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记者:有一种观点认为,由于“十一五”刚刚开始,很多政策措施需要逐步落实,主要污染物出现上升趋势不足为奇,等到措施开始实施,三五年后目标自然就会实现。您是否赞成这一观点?

    周生贤:如果单纯就环境论环境、就指标论指标,就工程论治理,这种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中央把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两大约束性指标,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寓意十分深刻。因为这两大指标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经济增长方式和产业结构的状况,反映了经济运行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对经济发展提出污染物排放削减的“硬约束”,并持续施加五年的压力,在完成环保目标的同时,可以有力地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努力缓解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三大难题。因此,越是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过大,越是经济增长速度加快,越要坚决落实目标不动摇。

    记者:到2010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这是“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根据这个总目标,已经确定了每年削减2%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年度目标。这样做有什么意义?

    周生贤:“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确定每年削减2%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就是要“积小胜为大胜”,每年对照指标,衡量进展情况,分析主客观原因,找出存在差距,及时制订措施,通过持续施加压力,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既要依靠污染治理措施,又要依靠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不断加大削减力度,努力实现削减目标。即使前两年完成年度任务有困难,也必须清楚问题出在哪里,差距如何弥补,措施如何跟进,目标如何实现。同时,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如果把年度目标放在一边,寄希望于两三年后,治污设施建成了,排放总量就会自动降下来,往往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而且我们不能将眼睛紧紧盯在最终的削减指标上,因为如果前几年大量排放会加重环境污染,给环境治理带来巨大压力,即使最后达到了要求,也不能说是圆满完成了目标。

    记者: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环保目标,您认为难度大吗?

    周生贤:难度不小,但我们在看到困难的同时,更要看到目前存在的难得机遇。首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为完成减排目标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

    其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提供了难得机遇。从产业结构的变化趋势来看,技术密集型产业得到了较快发展,这为削减污染负荷提供了广阔空间。从供需状况来看,近年来,钢铁、电解铝、电石、焦炭的过剩,为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关闭污染严重企业带来了有利条件。

    再次,技术进步和优惠政策的出台为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提供了有力支持。由于技术进步,脱硫设施国产化比例已经提升到90%以上,使烟气脱硫设施建设投资大幅度下降。同时,允许脱硫设施加速折旧、脱硫机组上网电价每度电提高1.5分钱等优惠政策,极大地鼓励了煤电企业投资建设脱硫设施的积极性。

    另外,工业结构调整和治污设施建设为削减化学需氧量创造了有利条件。全民环境意识显著提高,也为完成这一任务营造了良好氛围。

    记者:今后将采取哪些措施来确保“十一五”环保目标的实现?

    周生贤:经国务院授权,今年5月,环保总局与山东等7省政府和华能等6家电力企业,签订了“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启动了“十一五”燃煤电厂脱硫工程。7月,环保总局又与河北等9个省(区)政府签订了“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这是环保部门建立的“环境目标责任制”。

    下一步,环保总局还将与其他省(区、市)政府签订责任书,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到省、责任到省、任务到省、项目到省”。今年下半年,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分解落实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尽快将指标分解落实到市(地)、县,落实到排污单位,做到目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

    除了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环保部门还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充分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护环境。清理新开工项目,严查环评违法行为;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依法拆除直接排污口也是环保部门下半年的工作重点。

    记者:签订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责任书后,如何确保落实?

    周生贤: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的主要责任在各级人民政府。今后,要以排污总量控制、治污项目进度、环境质量改善为重点,实行逐级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考核结果要坚持“三挂钩”,与建设项目审批挂钩,对没有完成责任书要求的地方,暂停该地区增加相关污染物排放项目的审批;与限期治理挂钩,对没有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要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对电厂还要全额追缴脱硫优惠资金;与个人奖罚挂钩,对瞒报、谎报治污情况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要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环保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订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并下发各省区市讨论修改后公布执行。(经济日报 王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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