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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科学研究所傅志华:财政支农力度还需要加大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8日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政府财政支持农村成效显著

    面临不少问题还有改进空间

    收入分配农业仍处不利地位

    支农支出结构方式尚不合理

    “多予、少取、放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举措,也是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行为准则,它集中体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导向。目前,“多予”有了良好开端,“少取”迈出了历史性步伐,“放活”也在积极推进。政府财政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取得的成效是显著的。然而,作为政府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主渠道,作为国民收入分配的枢纽,财政如何更有效地发挥其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应有的作用,仍面临不少问题,还有更大的努力空间。对此,我们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和深入思考。

    “多予”仍欠力度,加上结构不合理、资金分散、方式不适当,使得应有的支农效果发挥不够。

    从根本上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财政对农村的资金支持,改变农业和农村经济在资源配置和国民收入分配中的不利地位,让公共服务更多地向农村倾斜,惠及广大农民。但由于财政对农业欠账太多,财政用于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一直过低,因此,财政支农支出相对于农业需求来说仍然远远不足。由于财政支农结构不合理、支农方式不完善、支农资金过于分散等原因,导致财政支农效果不明显,财政没有发挥应有的主渠道作用。

    财政支农仍欠力度,支农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仍呈下降趋势,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农业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不利地位。2006年财政资金按照“三个高于”要求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即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但是,由于财政支农资金比重一直较低,财政收入增幅加大,即使在去年支农的基数上落实了“三个高于”,仍然不能改变财政支农支出在整个财政支出中比重下降的趋势。因此,可以说,财政支农支出的力度仍然不够,没有扭转农业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不利地位。

    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不合理,直接用于农业生产性支出比重过低。用于“养人吃饭”的钱多,而用于“办事建设”的钱少。生产性支出少,非生产性支出多,经常出现行政费挤占事业费、事业费挤占生产性支出的现象。

    财政支农方式不合理,政策工具缺乏灵活性。财政支农方式不合理突出表现在农业补贴过多地用于流通环节。1996年—2000年,每年用于粮、棉、油、糖等流通的补贴在300亿元—800亿元,占农业支持总量的30%左右,占国家政策性补贴支出的70%左右,年均增幅为27.16%。如此巨额的补贴主要都是补在流通环节,补在价格上,支农效果犹如隔靴挠痒。根据有关专家分析,通过对粮食流通企业的补贴方式来间接补贴农民,国家需要耗费7元钱才使农民得到1元钱,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太小。

    财政支农资金过于分散,没有发挥整体效益。现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制不完善,涉农部门多,条块分割严重,导致资金使用分散,效益不佳。财政部和农口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内部机构之间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基本上是各自为政,资金使用分散和投入交叉重复现象比较严重。因此,部门利益、“条块”管理、各自为战、交叉重复,必然导致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部分财政支农支出没有注重发挥应有的效果。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对财政支出的绩效重视不够,如果把目前的粮食直补等资金能够集中用于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上,其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傅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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